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街居委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外运)已由洛川县经济发展局以洛经建(2016)15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川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拆除资金由县财政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街居委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除及垃圾外运)
 
2.2工程地址:打井队、水务局区域,农贸市场、作善区域。
 
2.3建设规模:拆除建筑面积约14802平方米及地面构筑物、附着物等。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所有规划范围内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工程等。
 
2.6质量要求:合格,要求拆除后渣土清运干净、场地平整。
 
2.7预估算价:约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