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171113002
标    题 暖气
姓    名 匿*
性    别
发件IP 113.141.117.*
写信时间 2017年11月13日
信件内容 我是雅苑小区的居民,小区每户都安装了分户控制器,不住人的不供暖,请问对不入住的居民应该怎样收取暖气费用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针对个别用户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洛价发【2014】16号《洛川县物价局关于县城集中供热价格(试行)》的通知》,洛川县居民用热试行价格为5.00元/月.㎡。价格试运行阶段,在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采暖和供热设施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供热前到热力公司办理暂停供热手续,交纳2.50元/月.㎡的管道运行费。

希望热用户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祝生活愉快!

处理对象 bet365网站多少
处理时间 2017年11月17日
洛川县人民政府主办  洛川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3939703 网站标识码6106290012
陕ICP备:09019545号陕公网安备 61062902000006号
地址:洛川县行政中心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