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7    资料来源:    责任编辑:王小会

 各乡镇(社区)、企业:

现将《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按照申报要求于2017年10月25日前报送县农业发展办公室。

洛川县农业发展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

附件: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的通知

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农办〔2017〕2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围绕全省农业“追赶超越”的工作定位,把“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扶持重点,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为引领,统筹补助和贴息两种扶持方式,高标准农田与产业发展两类项目有机结合,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多措并举,凝心聚力,持续抓好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打造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为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进农业提质增效、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发挥重要作用。

二、持续抓好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建设

(一)“产业示范园”申报工作要以《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实施方案〉的通知》(陕财办〔2017〕24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农业综合开发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园申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2017〕25号)两个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申报通知》)为基本遵循,编制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县级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方案及单个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报书。扶持产业范围上,结合我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实际,对列入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十大优势特色产业规划,在县域内发展有一定基础、市场发展前景好、带动农民增收作用强的核桃、奶山羊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二)切实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用于扶持新型经营主体的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项目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的量化持股。推行“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建立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长效机制。对申报“产业示范园”未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或措施不实不细的一票否决,不予立项。

(三)申报程序。2018年先报送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等材料。在对各市区申报材料审定和现场考察后,择优确定拟扶持的“产业示范园”。在此基础上,编制具体扶持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报书。

(四)申报时间。2017年11 月30日前,上报“产业示范园”规划、分年度实施方案、县级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方案。各市区申报数量另行通知。对于超过申报时限及规定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贷款贴息项目扶持政策

(一)扶持重点和范围。贷款贴息项目优先支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的产业。对于未列入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但市场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其他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坚持先确定范围、后据实结算的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方式,贴息范围为列入2018年拟贴息名录的项目单位在2018年会计年度实际发生并已经支付的贷款利息。贴息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贴息率不高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单个贴息项目的财政资金贴息额度不高于500万元。

(二)要定期跟踪掌握范围内项目单位的贷款和计息情况,切实加强贷款贴息项目的过程管理,于2018年9月底前汇总统计全年贷款和付息预计数,初步确定本地区2018年贷款贴息的预算。

(三)评审报备。

1.继续推进简权放权,贷款贴息项目贴息额100万元以下的由市级评审立项,报省办备案;贴息额100万元(含)以上的,由市级进行初审、合规性评审、汇总后报省办,由省办评审立项。

2.市级报备的项目,省办按一定比例进行抽审。

(四)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项目的涉农企业应具有法人资格;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经营一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自筹资金能力;没有不良诚信记录;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